▲跟蹤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涂姓女子因為懷疑林姓老公外遇,今年3月間開車尾隨老公進入小三的住處大樓,還搭電梯到14樓小三的家門外蒐證,林姓老公發現被跟蹤後氣炸報警提告,兩人也因此鬧到離婚,涂女一度辯稱是去看房子,但檢方偵查後,仍被依侵入住宅罪將涂女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涂姓女子因為懷疑老公外遇,今年3月5日晚間老公開車外出後,涂女也馬上開車尾隨,一路跟到三民區一棟住宅大樓,趁老公開車進入地下室,柵欄還沒放下之際,也跟著進入地下室停車場,並隨後搭電梯到14樓鄭姓女子的家門外,拍照、錄影蒐證。
後來鄭女發現涂女的行蹤,報警提告侵入住宅,涂女和林姓老公後來在6月也鬧離婚。
涂女在偵訊時辯稱,該棟大樓還沒有銷售完畢,難道去那邊看房子的人都算是侵入住宅嗎?
不過,檢方認為,涂女坦承自己進入該大樓是為了了解林姓老公的行蹤,所以去看房子根本是辯解推託之詞,而且大樓式住宅的樓梯間和地下室,都算是生活起居場所的一部分,與住宅密不可分,因此認為涂女不能藉口懷疑或有調查配偶外遇的必要,就侵入他人的住宅地下室或門口,因此依侵入住宅罪將涂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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