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討菸被拒,殺害母親,二審再判刑。(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新北市張姓男子,與母親、姊姊同住。他去年12月間,因為便祕身體不適,再加上向母親討菸抽不成,竟怒拔水果刀刺向母親胸腹部、大腿共6刀,母親當場遭殺害,姊姊也被砍傷。一審將張男判刑8年與4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9日二審駁回上訴。本案仍可再上訴。
張姓男子(43歲)離婚後返回中和老家,與母親、姊姊同住。案發於去年12月17日,上午8點多,張男因多日便秘、身體不適,向母親索討香菸,結果遭到拒絕。沒想到張男突然暴怒,衝進廚房拿出水果刀,在廚房門口,與母親近距離、面對面,持水果刀朝母親胸腹部、大腿猛力刺入共6刀,母親身中多刀,當場大量出血。
同住的姊姊聽到爭吵聲,趕緊從房間中衝出,張男也持刀向她揮舞,砍傷她雙手;姊姊聽聞張男要抽菸,返回房間內取出香菸,安撫張男情緒後報警。警消人員獲報後趕到現場,但最後張男母親仍因肺、肝臟、胰臟、右大腿多處銳器傷出血而死亡。令人髮指的是,張男全程在一旁抽菸,冷眼看著警消人員搶救被他殺害的母親;警方將他帶回訊問,他供稱:「我拿水果刀是想要傷害媽媽,不挑菜刀因為會被砍,我有被砍過,我當時是想要插母親的肚子」。張男遭羈押後,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張男送精神鑑定,發現張男自33歲入獄以前精神並未異常,但入獄後疑似已開始出現精神病症狀,直到案發時已長期有妄想、幻聽及妄想症狀,且其部分妄想內容脫離現實。一審法院因此認定張男行兇時受精神疾病影響,減輕其刑,殺人部分將他判處有期徒刑8年;傷害姊姊的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於刑後應入相當處所監護4年。
全案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9日宣判,高院還是認定他有罪,也受到精神疾病影響,經審酌各種量刑因子後,高院認為一審判刑妥適,最後駁回檢辯雙方上訴,維持8年、4月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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