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已婚2警搞不倫戀!摩鐵停車場「翻雲覆雨」 查勤閒暇也要%

▲▼床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台中2名已婚男女警官談不倫戀,出勤之餘還會到地下停車場玩車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今年6月傳出警官婚外情醜聞,已婚的蕭姓組長與馬姓女警官外遇長達2年,不僅經常到旅館幽會,還到地下停車場大玩車震,馬女丈夫怒提告求償180萬元。台中地院根據市警局「靖紀小組」的報告,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

今年6月底,清水分局傳出一名40多歲的蕭姓組長與30多歲馬姓女警官經常餐敘,長時間相處下產生情愫,蕭男不僅給馬女考績甲等,而且2人經常同一天休假,流言四起。

市警局督察室獲報派出「靖紀小組」對2人進行跟監,發現2人不僅經常上摩鐵激戰,還在查勤之餘到台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地下停車場玩車震。

而馬女丈夫提告指出,馬女與蕭男確實有不倫關係,根據靖紀小組的蒐證訪談內容,2人皆坦承不諱,甚至姦情曝光後還變本加厲,公開戀愛,因此對2人提告求償180萬元。

馬女、蕭男辯稱,靖紀小組根本沒查獲2人交往事實,且內容調閱摩鐵消費與休假紀錄屬於機密,屬於2人隱私,不應公諸於世,會承認有曖昧是為了跟警局談條件,以換取不被調職到偏遠地區。

法官調閱靖紀小組的調查報告,有多張照片證明2人互動的確異常頻繁,也有牽手、擁抱的畫面,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因此不採信馬、蕭辯詞,判賠2人連帶賠償3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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