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2歲少女為手遊賣身! 變態「一次換5000元點數」得逞

▲▼安卓手機。(圖/ETtoday資料照)

▲高男以一次5000元點數的代價,誘拐未成年少女上床。(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19歲高姓男子先前透過臉書認識12歲少女,利用對方愛玩手遊「傳說對決」的興趣,以「一次換5000元點數」為條件騙上床,事件曝光後被告上法院。新北地院法官審酌高男沒有前科,犯後行為頗具悔意,因此依與未滿16歲者有對價性交行為,處以1年8月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高男於2021年10月底和少女約定,只要發生一次性行為就能換5000元手遊點數,趁少女父母不在家時得逞,但之後討價還價,說扣掉自己的車費500元,只幫少女儲值4500元的遊戲點數。

事後少女父母將高男告上法院。高男坦承犯行,但願意賠償的金額無法讓少女父母接受。

法官則認為高男才19歲,剛進社會工作並未存多少錢,願意盡量賠償30萬元至50萬元,已算是頗具悔意。此外法官認為高男犯案時年紀還輕,沒有前科的他是因一時不能克制私慾而犯下罪刑,在警詢、偵訊和審理時也都有坦承犯行,判斷高男以後應該有所警惕,不會再犯,因此衡量比例原則後,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判處高男1年8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向檢察官指定的機構或公益團體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高男在法官審酌下從輕量刑,不過他所觸犯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與未滿16歲者有對價性交罪,原本應依《刑法》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的刑度論處,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