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透過通訊和社群媒體和吳男聊天互撩,發生關係後提告性侵。(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akutaso)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15歲少女看上閨密18歲吳姓男友,用「高潮爽嗎」、「潮吹爽嗎」等話撩對方。血氣方剛的吳男受不了挑逗,當晚衝去少女家頂樓激戰,結果事後竟被提告性侵,他喊冤兩人是合意性交,絕無強迫女方的意思,儘管如此仍觸犯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士林地院法官審酌依法判處吳男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吳男於2020年8月先透過女友LINE和少女聊天,當時被少女問「高潮爽嗎」,還被稱讚很帥,等到送女友回家後,兩人又繼續在社群媒體Instagram上聊天。
過程中少女持續以充滿明顯性暗示的話語撩撥,「潮吹爽嗎」、「我朋友1男2女很爽欸真的嗎」、「你有野戰過嗎」、「我期待你的到來」、「超好笑你覺得你抱得動我嗎」等。
吳男按耐不住回覆,「我力氣很大抱起來做都不是問題,想試試嗎?妳有種等我,我等等去頂樓等妳。」吳男依約抵達少女家後,兩人就在頂樓發生性行為,事後吳男還傳訊「洗掉了嗎」;少女則回「洗了」、「你衝動欸」等。
檢察官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吳男,但法官審酌對話紀錄及事證,認定吳男並未違反少女意願,但對方仍是未滿16歲的少女,因此一審依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判吳男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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