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愛人拒見面!驚覺是「大嬸」男教授崩潰 借25萬變贈與沒了

▲每個人對是否該留前任伴侶送的禮物都有不同看法。(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許姓教授回台見不到「女友」,認為遇上感情騙子,提告想討回25萬,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是「借貸」關係還是「餽贈」,判許敗訴。(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新北報導

一名到大陸當大學副教授的許姓單親爸,網戀在台灣的江姓女子,原以為2人互動熱絡、互許終身,也借了25萬給江女裝潢房子,而許男在2021年最後一天回台急著想見心上人,許女卻藉口跨年與友人玩樂宿醉拖延避不見面,許男認為自己遭愛情詐騙,提告想討回25萬,更發現江女不是她所說的小自己4歲、而是已經52歲,但法官認為無法確認這25萬是「借貸」還是「餽贈」,判許男敗訴。

許男提告主張,他在2021年9月間,與數年前在酒吧認識的江女透過網路重新連繫後,江女以疫情影響收入、需要現金裝潢房子為由,陸陸續續向他借了25萬,他基於信任未開立收據、僅以口頭約定還款。

許男表示,雖然聊天3個月之間以夫妻相稱、言語親密,但都只是在網路上交談、沒有碰面,更沒互許未來,他頂多談得上對江女有愛意、有意追求,但他自己也只是一個老師,上有雙親、下有一個孩子要養,怎麼可能會對網路上的「女友」在短時間內就贈與25萬,且江女還大剌剌主張那是自己要追求她的「餽贈」,受之無愧、不願還錢。

許男強調,在2021年12月31日,他從大陸回台想與江女碰面,江女卻以與友人跨年玩得太嗨宿醉,拖延不與他相見,他認為江女是刻意話術不想還錢,報警並提出訴訟,更在調戶籍謄本的過程中,發現江女根本不是她所說的小他4歲,而是大他5歲,已經52歲,也不是未婚、還離過2次婚,怒指江女手段高明刁鑽,字字句句都是謊言。

但江女表示,25萬是2人交往期間許男積極的示好,為追求她心甘情願的贈與,毫無借貸關係;法官檢視資料後,許男曾傳訊「北鼻,我是認真的。這次不會再錯過妳了。本來覺得妳不會跟著我,不敢下決心追妳。現在不怕了。知道妳會對我好。我愛妳。」稱江女為老婆、親愛的不計其數,有心想結為長期伴侶或夫妻,常常見交往間互相送禮、餽贈,許男也無從證明2造間有借貸的共識,因此駁回許討25萬的要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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