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趁妻子外出買菜時,4度指侵女看護得逞。(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蕭姓男子聘用印尼籍看護照顧年幼的兒子,卻以威脅送回印尼為由,4度指侵看護得逞,某次看護錄下遭性侵過程蒐證後報警處理,一、二審皆依4個強制性交罪判處蕭男7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2019年7月8日蕭男妻子聘請印尼籍看護小花(化名)照顧兒子,蕭男卻經常趁妻子外出買菜時性侵,更恫嚇小花若將此事說出去,就送她回印尼。
後來小花無法再隱忍,向同鄉友人哭訴此事,友人得知後建議小花最好要蒐集證據,才能離開他們家,因此小花分別在2020年1月29日、31日錄下性侵過程,並拿著證據報警提告,終於結束這段夢魘。
但蕭男審理時堅稱,是小花先表示想交往,後來2人自然發展成戀人關係,是基於感情基礎才會有親密的肢體接觸,也不曾威脅稱要把小花送回印尼。根本是小花不滿過年紅包錢太少,才會誣告。
一審法官根據蒐證影片內容,以及曾多次向仲介公司要求更換雇主,並向友人求助等,認定蕭男性侵小花,審酌蕭男犯後不僅未坦承犯行,竟以有婚外情等詆毀小花名譽之卸責之詞,企圖脫免責任,依4個強制性交罪各處3年6月,合併執行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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