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男網購「迷幻催眠液」並邀小玲來家中,讓她喝下昏睡後硬上得逞,挨告後須賠償62萬,還被判有期徒刑7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詹姓油漆工邀請女網友小玲(化名)到家中作客,卻拿刻意準備的「超強迷幻催眠液」加入水中給小玲喝,等藥效發作後趁小玲無法抵抗性侵得逞,詹男坦言「找小玲來就是想要跟她發生關係」,遭判刑後詹提上訴,並與小玲達成調解、約定賠償62萬餘元,台中高分院改判詹男有期徒刑7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健身房當教練的小玲,2021年8月29日下班後,應詹姓男網友的邀約到其台中住處聊天,小玲喝了詹提供的水,不久後即感到頭昏意識迷糊,靠在詹男床上休息,不料詹卻趁機一陣亂摸,最後性侵得逞,過程中小玲還有僅存的知覺,她感覺到「詹男的手冰冰的、摸她時的觸感」,聞到「精液的味道」,還有液體滴在她下體、擦拭、沖洗的感覺,但對於所有行為都無力抵抗,只能等恢復後離開詹家馬上至醫院驗傷並報警。
詹男被逮後直接坦承,甚至大方承認「找小玲來家裡就是想要跟她上床」,表示與小玲在網路上認識已3、4年,是他想追求的對象,他抱著她時雙方還有親嘴,他認為小玲也想跟他發生性行為。
而詹男供稱,「超強迷幻催眠液」是他與前女友使用的,但警方調查發現,詹男在網路下訂催眠液後不久,就邀約小玲來家中,根本是刻意買來有所預謀,小玲體內也驗出該催眠液有第四級毒品成分,認為犯意重大,一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等罪,判7年9月徒刑。
詹男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與小玲當庭成立調解並協調賠償62萬餘元,獲得同意從輕量刑,但是法官考量原審時小玲哭訴,「案發後讓她在健身房只要看到類似詹的體型、髮色,甚至異性,都會非常反感與害怕,會想逃到廁所或離開健身房,導致她失去了喜愛的工作、失去一切」,認為罪行嚴重,仍不符合緩刑條件,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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