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男子是性騷擾慣犯,經常在北車一帶遊蕩、騷擾路過女子,被稱為「台鐵之狼」。(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桃園籍胡姓男子居無定所,曾因性騷擾、公然猥褻多次入獄,被稱為「台鐵之狼」,去年又在北車附近公然露鳥、自慰,還對路過女子伸手掐臀,被台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處有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又犯性騷擾最,處11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胡姓男子惡名昭彰,早在2012年就有人在臉書指出,胡男穿著輕便雨衣、手持棍子,在板橋公車轉運站向一名女學生搭訕要錢,逼迫對方從書包掏錢給他。胡男又於2020年穿著火紅的聖誕老人裝,在台北火車站、萬華火車站附近假藉討錢,趁機對高中妹襲胸。
胡男被捕並執刑完畢後,於去年5月4日下午4時許又在台北車站K8、K9出口花圃旁裸露下體,公然自慰,並呼喚路過的年輕女子,騷擾說「小姐,妳再靠近一點,妳可以給我X嗎」,讓女子深感噁心,報警處理。
同年6月5日下午2時許,胡男又坐在凱薩大飯店側門的階梯上,見有女子走下樓梯,突然出手掐她臀部,並因而拉扯到她褲子,被襲擊的女子也連忙報警。
胡男到案後坦承全部犯行,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胡男在案前已有10多次因強制猥褻罪、性騷擾罪、強制性交罪處刑並執行完畢,卻仍不知悔改,也未能和被害者達成和解,素行惡劣,依犯公然猥褻罪,處有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又依犯性騷擾最,處11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胡男對下樓梯的女子襲臀。(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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