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宣布,每人發放6000元,預計年後入帳;不僅如此,更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額外加碼。對此,就有網友質疑,無須繳稅的「偽低收入戶」不就賺爛了,然而此話一出,立刻被眾人打臉。
蘇貞昌稍早指出,除了每人發放6000元現金,並於年後入帳;中央也會把錢撥到地方,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再多發750元和500元,而加碼的「新春紅包」,希望地方政府能加緊作業,讓符合資格的民眾,在農曆年前拿到;不僅如此,這筆款項每月入帳,,全年度比照辦理。換算下來,低收入戶預計每人一年可多領9000元、中低收入戶則是多領6000元。
對此,就有網友在PTT不解直呼,「低收入戶的定義是不用繳稅的都算嗎?這樣我家巷口賣雞排賣到買幾棟房子的,是不是也算低收入戶阿?如果他們算的話,只領平均薪資的人是不是X民阿?」
對此,鄉民紛紛留言吐槽,「低收有規定啊」、「那你怎不去賣雞排?你最聰明阿」、「你可以去賣雞排啊」、「名下有好幾棟不動產就不是」、「除非那幾棟房子都不在自家人名下」、「中低收入認定很嚴格好嗎?然後只要有1年沒達標準,就馬上取消」、「你去看存款條件,把錢藏在非血親名下,也算是心臟大顆,而且賣雞排剛好現金最多,你以為現金不管?」「要藏錢只能藏兄弟姐妹,直系都會查」、「有不動產怎會有低收身分」、「中低收入戶有認定的條件」。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許凱彰攝)
事實上,中低收入戶有一套嚴格的審核標準,第一步是看「收入」,同時不同縣市標準不一,而計算方式為「家庭總收入/全家人數/12個月」,若結果為「各縣市公告最低生活費」的1.5倍以下,才算符合。
第二步則是看「家庭財產」,其中包含動產及不動產,前者如存款、基金、股票等,後者則是土地、建物、農作改良物及相關權利皆是,且同樣是以「家戶」作為計算標準,所以是非常嚴格的。
至於「家庭人口」的部分,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直系血親;以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的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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