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日發現男友劈腿!她忍痛登記 抖音見「父女CP」曬恩愛崩潰了

▲▼ 哭泣,傷心,OL,悲傷,失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高雄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和小三同居,還生了1個女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懷孕後和男友辦婚宴,卻在婚宴當天聽到他有小三,但她仍忍痛辦完婚宴,並在半年後登記結婚、生下小孩。結果小三不僅來月子中心和丈夫糾纏,還頻頻來她抖音帳號下按讚挑釁,而後人妻查詢小三帳號,發現丈夫和小三也有了一個女兒,憤而將小三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認為小三已侵害配偶權,判她要賠30萬元,小三不服再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正宮主張,她於2019年4月23日舉行婚宴時,丈夫向她坦承與小三交往,當時她已懷孕,仍在同年10月與丈夫登記,並生下小孩,而丈夫婚後以工作為由,並未與她同住。沒想到婚後小三仍不斷糾纏丈夫,甚至多次來月子中心找他,而後小三在抖音申請與丈夫姓氏相同的帳號,不斷來她的抖音頁面下點擊「喜歡」,她於是查看這個帳號,竟發現丈夫和小三也生了女兒,頁面上都是3人的合拍影片和照片,她申請戶籍謄本查看,上面也載名丈夫認養一名孩子,推算小三受孕期間,應該是她與丈夫辦理登記的時期,讓她大受打擊,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三在審理時辯稱,小孩是人夫婚前和她發生性行為生的,而後人夫只是來探視親生女兒,她並無侵害配偶權。

法官查看相關證據,小三應於人夫登記結婚前1個月就懷孕,不過根據小三抖音上的照片、影片,不但有小三和人夫十指緊扣的照片,也有許多人夫裸上身和女兒親密互動的影像,並標註文字「男友力」、「爸比最愛的小情人」、「掌上明珠、父女互動、親密無間、父愛如山」、「父女cp」、「謝謝老公的新手機,可以繼續拍小公主囉」等語,以照片情境看來,顯示人夫與小三同居,已侵害配偶權,應賠償30萬元,小三不服又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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