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女童胸部竟遭「種草莓」!狼父遭逮獲輕判定讞

▲女童,孩子,盪鞦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9歲女童被父親種草莓,最終輕判定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男子阿偉(化名),2020年11月間趁當時年僅9歲的女兒熟睡時,親吻女兒胸部,還「種草莓」。第二日祖母幫忙更衣時,才發現孫女的吻痕,追問之下才知竟是兒子荒唐作為,大義滅親報警處理。但法院審理時,2祖孫又向法官求情,最高法院最後將阿偉輕判10月定讞。

判決指出,當時34歲的阿偉離婚後,將9歲女兒帶回高雄茄萣區與母親同住。而案發於2020年11月間,某天早上祖母協助孫女換衣服時,發現孫女胸部竟然遭「種草莓」,追問之下,孫女才說是前一天下午1點多,她在客廳午睡時,睡到一半因為胸部會痛而醒來,發現爸爸將自己的上衣掀到腋下,趴在自己身上吸吮,她立刻出言制止,爸爸才離開。祖母大義滅親,立刻帶孫女驗傷,並報警揪出兒子的惡行,還帶著孫女離家出走,阿偉因此遭提起公訴。

不過法院審理時,阿偉否認犯案,辯稱案發當天下午1時30分許,就離開住處去台南應徵工作,當時女兒在客廳沙發上熟睡;大約於下午3時50分許回到家,發現廚房有炸過的油鍋,客廳有煮熟的雞塊,懷疑有人趁自己不在時,進入住處對女兒亂來。

不僅阿偉否認,連被害女兒都否認,改口供為當時有一名爸爸的朋友叫做「阿猴」前來,是他吸吮自己的胸部,之後更拿炸柳葉魚讓她吃,要她不准說出;她是因為擔心「阿猴」找麻煩,一開始才會說是爸爸犯案。

但法院根據諸多事證,仍認定阿偉有罪,一審將他判刑2年6月。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仍認定阿偉有罪,但考量祖母與女兒均求情,希望輕判阿偉,讓阿偉可以留在家中彼此照顧,因此改輕判阿偉有期徒刑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5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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