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黃女在臉書發文貼照片罵王女「躲回台東騎山豬」,被法院依侮辱罪罰3千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22歲的黃女和王姓女子有感情糾紛,竟把王女的照片貼上臉書,飆罵她「智障」、「聽說妳躲回台東騎山豬了」、「給我去整形」、「蒜頭鼻」等語,被王女告上法院,法官依犯公然侮辱罪,處黃女罰金3千元,可易服勞役,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女因感情問題和王女結怨,竟於7月7日晚間10時許,在臉書張貼王女的照片,發文寫說「昨天不想理你,覺得你會被大家笑,說我在欺負智障,結果你還以為我再怕你是不是,聽說妳躲回台東騎山豬了,才想說都這麼慘了,不跟你計較了,文章你要發就不要封鎖我ㄚ,臭賣肉的……要出來吵架先給我去整形整一整喔,不然你爸看你的蒜頭鼻真的越看越火大」,王女看完氣到報警,黃女到案後坦承犯行,被檢方依侮辱罪起訴。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黃女以不堪言語侮辱王女,且迄今都沒有和王女和解,審酌她高中畢業待業中,依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3千元,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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