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向陳姓男子表示出國賣腎可以賺取200至300萬不等報酬,陳答應後遭軟禁;不僅如此王還聯手其他共犯收購人頭帳戶。(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王姓男子聯手綽號「元」等人,基於買賣人口犯意聯絡,由王招募豬仔、處理體檢。王聯繫上缺錢的陳姓男子稱「出國賣腎可賺200至300萬」,陳男答應後被帶到銀行開戶,並將帳戶交給「元」保管,隨後被軟禁在台中旅館內,所幸被友人救出;王嫌等人甚至以3到5萬收購帳戶洗錢,導致10餘人受騙報警。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買賣人口未遂等罪將王男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王嫌於2021年9月間向陳表示,出國賣腎可以賺錢,陳答應後,王則密切與綽號「西南將」、「元」等人聯繫確認出國時間,並請陳男提供健保卡、體檢資料等,並在同年11、12月間某日在新北市中和區住處,以手機修圖軟體偽造陳男到杏豐醫院體檢報告,同時又稱「要收賣腎臟的錢,要先去銀行開戶,順便一起保管帳戶」,陳辦理後將提款卡、密碼等交給王,12月2日連人及健保卡等被帶到逢甲夜市麥當勞與「元」碰面。
陳男隨後被「元」等人軟禁在旅館內,直到12月12日其友人發現他正被帶離以轉換藏匿旅館,立刻前往援救,陳男順利逃出,也決定報警處理。
作惡多端的王男,將帳戶交給「元」後立刻被拿來詐欺用,導致黃姓女子等人受騙因此匯款,王又接續與暱稱「LOVE」、「LV」以3萬至5萬不等開始收購人頭帳戶並交給詐團使用洗錢,導致住苗栗、內湖、士林等10餘人遭騙,並紛紛報警。
王男落網後表示,有向陳男說賣腎一顆100萬、300萬或60萬不等,且要陳準備體檢資料、台胞證等,陳被軟禁在台中期間也有去探望。
陳男餘悸猶存指出,想賣器官籌錢,王說賣4分之1可取得100萬,因此聽信王,開始辦理台胞證、護照等,後來王也告訴他要被帶到台中集中管理,到了台中後就將手機等交給「元哥」,只有無訊號平板可以使用,不能出門。
陳男友人證述說,到台中旅館尋獲陳男時,一開始想帶走人,還被阻止,看到陳男身上無傷,陳男也僅說在旅館生活起居都在房間內,電子產品都被收走。
檢方根據被害人證述、對話紀錄等,認王將人物化,與人做買賣行為,依買賣人口未遂罪、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建請法院以買賣人口未遂及一般洗錢罪從重論處。
至於,報告意旨指出王涉犯人意圖營利之摘除器官人口販運罪,但陳男自稱,是受慫恿賣器官,想把賣得錢拿來償債及開公司,因此答應,因此與構成要件不符,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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