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一次用旅宿用品大多使用塑膠材質,為減少塑膠污染環境,環保署今(6日)預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將限制旅宿業及其他住宿業使用一次用旅宿用品,並從今年7月1日起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不主動提供」,第二階段則是「自備應有價差優惠或提供需求者選購」,並由地方環保局提報實施日期,藉此培養民眾「自備、重複、少用」觀念。
▲環保署預告,從7/1起,旅宿與住宿業者不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指出,一次用旅宿用品本體、容器或包裝多使用塑膠材質,經使用後廢棄造成資源浪費,為減少塑膠污染環境,聯合國在去年第五屆環境大會154國共同承諾,將在2024年前制定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塑膠公約、2030年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
為了跟上國際腳步,環保署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訂定「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內容規定旅宿業(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及其他住宿業(如露營地、休旅車營地等),在今年7月1日起的第一階段,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或客房外讓消費者自由取用一次用旅宿用品,僅在消費者有使用需要時再提供。
環保署表示,第二階段規定,明定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用旅宿用品房型的價差至少5%優惠,或在營業場所或客房內標示各項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供消費者選購,實施日期則由地方提報環保署核准發布。
至於限制的一次用旅宿用品品項,環保署指出,包括: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以及一次用拖鞋等3類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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