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邪惡宿舍管理員,藉按摩指侵女大生。此為示意圖。(圖/記者周姈姈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某大學宿舍管理員陳姓男子,平日會找家境貧寒的女大生小青(化名)來按摩,說好「10分鐘給100元」。2020年7月間,他又找了小青前來按摩,並以示範按摩手法為幌子,不顧小青大叫、尖叫「不要!」硬脫下小青褲子指侵得逞。事後被逮還辯稱「妳說不要,但為何下面那麼濕」。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陳男判刑3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在案發當天凌晨12點,傳LINE給小青說要按摩手腳並聊天,因為已經做過多次,小青不疑有他,前往陳男房間。沒多久,陳男又說空調故障,帶著小青到其他樓層的房間,並要小青坐在床上,他要示範按摩手法。
小青照做,陳男一開始將小青的腳放在自己腿上,並沿著腳踝向上按摩小腿、大腿,直到臀部。之後陳男見色心起,開始硬脫小青的褲子。小青察覺有異,出手撥開陳男雙手,並開始大叫;但陳男持續進逼,小青更尖叫「不要!」奮力掙扎,但最後仍遭陳男指侵得逞。因為小青不斷尖叫、反抗,陳男擔心被人發現而罷手,並安撫哭泣中的小青。小青穿回褲子返回房間後,傳訊息給社團助教,並報警處理,逮捕陳男。陳男遭「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罪,辯稱確實侵犯小青,但並未違反小青的意願;還說過程中小青並未大叫、尖叫,也沒撥開他的雙手。不過法院訊問小青,發現2人間雖然互動較為親密,但小青並未將陳男當作男友;另外小青在被侵犯時,陳男不斷進逼,甚至還說「妳說不要,但為何下面那麼濕」。小青也說,因為她不斷尖叫、掙扎,最後陳男罷手,但陳男還拿起她的內褲聞,放在桌上後走進廁所,她才趁機穿上褲子逃離。
此外,法院也發現小青被侵犯後,隨即傳訊給助教「我被侵犯了」、「怎麼辦」、「我在宿舍」、「是房東」、「剛剛在他的房間」、「後來帶到第二個房間,沒開燈,很昏暗,幫我按腳、腳踝、小腿、大腿、臀部,然後更深入,甚至脫褲子、內褲,手指進入體內,右手用完換左手...」法院因此認定陳男確實性侵,一二審均將陳男判刑3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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