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某海釣場日前兩度發生糾紛,屏東警分局獲報派員處理,其中一次對在場起鬨的人,提出口頭告誡約制,訊後依傷害罪嫌對沈姓男子移送法辦。
▲屏東警分局員警處理海釣場糾紛 。(圖/翻拍,下同)
▲屏東警分局歸來所所長許晉維說明處理過程。
屏東警分局於4日15時20分許獲報,指某處海釣場發生糾紛,員警趕到現場時,僅剩報案人及親屬在場。
經了解,鄧姓男子因車輛停放問題與沈姓犯嫌產生糾紛,造成雙方衝突,致鄧民右手受傷;另家屬質疑沈嫌疑似酒駕部分,因警方到場時沈嫌已離開現場,未發現其當場有駕車行為,故無法實施酒。
另沈姓男子與親友共9人,又於同日16時50分,為土地界址不明為由前往海釣場,與海釣場鄧姓男子的兒子發生口角,警方到場後告誡約制沈嫌等人,並逐一抄登現場人員資料,由於毀損部分報案人尚未提起告訴,有關報案人提告傷害部分,已於昨(6)日依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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