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黃資真/苗栗報導
苗栗縣泰安鄉新科鄉長陳吉基本月4日在國道1號三義交流段路段發生車禍,追撞2車,3人受傷送醫,沒想到陳吉基竟是酒駕,被帶回偵查,隔天移送苗栗地檢署,檢方考量陳吉基是初犯,裁定依職權緩起訴。陳吉基透過秘書向社會大眾致歉,坦承決不再犯。
▲泰安鄉新科鄉長陳吉基酒駕肇事。(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消防局說明,4日晚間9時48分接獲報案,國道1號南下150.8公里三義交流道發生4車追撞事故,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將駕駛人王女(66年次)、乘客林男(89年次)、林女(90年次)送醫,所幸3人僅輕傷無大礙。
警方對肇事駕駛陳吉基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55毫克已超標,並帶回國道泰安分隊偵詢,隔天才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方考量陳吉基是初犯,當庭無保請回,依職權緩起訴處分。
▲苗栗泰安鄉長開藍色車輛酒駕,追撞多車3人送醫。(圖/記者蔡文淵翻攝,下同)
今(7)日泰安鄉公所陳信達秘書替陳吉基代為回應,表示當天晚上在餐聚過後,他自認酒力、體力尚可,才自行開車回台中,結果發生擦撞,但鄉長會坦然面對刑事責任,以及酒駕的刑責,並加以檢討。
陳信達秘書也提到,其實鄉長自12月25日上任以來,至今還在徵選協助開車的司機,才會獨自開車回家,期盼這幾天可以遴選到司機,負責鄉長上下班、聚會的行車安全,他也強調,鄉長造成社會大眾的不安十分抱歉,已學到教訓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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