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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不堪獨自照顧重病母「枕頭悶死媽媽」下場曝

▲楊梅分局以殺人罪嫌將殺害母親的陳移送法辦。(圖/資料照片)

▲楊梅分局以殺人罪嫌將殺害母親的陳移送法辦。(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44歲陳姓男子因不耐照顧臥病在床的母親,導致心力交瘁,去年2月間用枕頭放置押在床上母親臉部蓋住口鼻,用身體躺在枕頭上睡覺之方式,致母親因口鼻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陳男醒後一度自責撞牆和割腕自殘,經舅舅報警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送辦,桃園地院審酌陳男獨自照顧重病母親壓力甚大且曾患有憂鬱症,非屬一般逆倫弑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陳姓男子為獨生子,在父親30年前過世後母子相依為命感情融洽,但母親2年前跌倒導致嚴重脊椎側彎、腦梗塞之左側中大腦動脈血栓、右側偏癱導致臥病在床,日常生活均需他人協助照護,一度送往護理之家照顧,卻又發生情緒躁動,導致再度跌倒受傷,陳男遂將母親帶回住處親自照顧。

陳姓男子因感受臥病在床母親心情低落,曾與其討論同歸於盡,然明知母親未明確表示同意,卻因陷入自覺壓力,開始思考如何殺害母親,加上陳男曾患憂鬱症,遂於去年2月19日上午4至5時,因無法入眠,爬上母親躺臥之護理床,用枕頭蓋住母親臉部,致其母因口鼻呼吸道阻塞、嘴唇淤傷出血、下顎部鼻下組織出血,窒息死亡。

6時許陳男醒來發覺母親已死亡,不知所措,遂於飲酒後以全身撞牆、割頸等自殘行為,直至9時38分許,才以通訊軟體LINE告訴其表姊,並經表姊於同日上午9時50分許轉告知舅舅,舅舅趕緊報警。

桃園地院以陳男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應依同法第272條規定,就有期徒刑部分加重其刑,死刑、無期徒刑部分,依法不得加重,但審酌陳男獨自照顧重病母親壓力甚大且曾患有憂鬱症,非屬一般逆倫弑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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