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真的太誇張了!一名身擁300萬現金的老婦居然到超商偷取火鍋肉片、泡麵;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某超商12月店員盤點架上貨品發現包裝米短少,經調閱店內監視器後發現一名年約七旬的老婦人涉案,店家不予追究,沒想到老婦人再度上門偷泡麵,店員無奈報警。
▲黎姓老婦到超商偷泡麵,警方到場先央求讓她到銀行存入300萬元現金。(圖/記者張君豪翻攝,下同)
轄區南港警方到場本以為是老人家處境堪憐才會偷食物果腹,本想私下接濟並通知社會局給予協助,沒想到老婦落網後第一件事居然是問警員,「能否先載我到銀行存錢,我身上有300萬太危險!」警方對身擁大批現鈔仍下手偷泡麵的行為感到不可思議,依竊盜罪嫌將該名老婦送辦。
南港所警員楊凱帆、簡晉宏、楊承勳、莊瑋浩2022年12月20日正在巡邏勤務中,接獲110轉報,該超商報案表示有老婦人竊取店內商品,請警方盡速到場處理。
警方到場調查,超商店員表示,12月初二度盤點發現店內包裝米短少,經調閱監視器確認為同一婦人所為,業者發現,她竊取方法,是將未結帳商品放置到店內用餐座位區,趁四下無人把商品放入隨身手提袋。店家自認損失,但也特別留意該婦人到店內消費舉動。該婦20日進入店家故技重施偷泡麵、冷凍豬肉片兩盒,當她準備走出店門時便遭店員留置,並報警處理。
被捕的黎姓婦人(70歲、經查有竊盜前科)遭逮後相當懊悔,承認因一時貪心才偷拿店家商品,但她並非清貧沒錢結帳。黎婦表示,當天因處分變賣亡夫所留下的金條,得款300餘萬元新台幣,還來不及赴銀行存款,就因偷泡麵被逮。在場警員為求婦人財產安全,經警方調查後先陪同黎婦提包內的現金300萬元,護送至銀行存入之後並依竊盜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警方呼籲,商家因物品眾多,且商品擺設易有視覺死角,應裝設警報器、監視錄影等防盜措施;而民眾無論於任何商家購物時,皆應誠實付款,勿存有僥倖心理,一旦以身試法,警方必依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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