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教召同袍喝酒 色男深夜硬幫吞吐!送吃的求原諒讓他更困擾

▲桃園男約教召同袍到家中喝酒,卻遭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一名男子約教召同袍到家中喝酒,卻遭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翁子皓/桃園報導

桃園的阿正(化名)在教召時認識了同袍阿宏(化名),他在2021年4月5日前往阿宏桃園家中喝酒,深夜時見阿宏熟睡,竟強吻阿宏,並對其性侵得逞,他事後為求得阿宏的原諒,常在對方家門放食物,卻反讓阿宏困擾。桃園地院近日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正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

判決書指出,阿正在參加教育召集時結識了阿宏,並因此成為朋友,阿正在2021年4月5日晚上到阿宏到家中吃飯、喝酒,後來兩人各自躺下來休息,到了深夜11時許,阿正見阿宏熟睡,並在酒精的催化下,竟色性大發,爬上床強吻阿宏,並以手撫摸阿宏胸部,之後脫掉對方的內褲,以口交的方式性侵得逞。

阿正供稱,他沒有預謀,也沒有使用強暴、脅迫藥劑或工具等手段性侵,也未造成阿宏身體、財產的損失,他犯後深感懊悔,主動自首,也有戒酒警惕,並不斷對阿宏道歉。然而,阿宏卻認為阿正事後不斷情緒勒索他,讓他不堪其擾。

法官認為,阿正酒後僅為逞一己私慾,竟性侵阿宏,導致阿宏身心創傷,於現今社會對生理男性仍存有要求陽剛氣質之刻板觀念下,其所為導致阿宏因身為性犯罪被害人而承受之壓力與偏見,亦絕非輕微,然而阿正事後深感後悔,屢在阿宏住家門口、以放置道歉信函或食物的方式試圖彌補己過,但考量阿宏反因阿正此舉更為惶恐憂懼,至今均無與阿正和解的意願,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正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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