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的潘男(上圖前排中)與頂替的小弟陳男均被起訴。(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2022年11月16日月16日23時許,蘇澳鎮太平路發生槍擊案,子彈貫穿民宅鐵捲門,民宅內無辜蕭姓男住戶中彈,案發不久陳姓男子攜槍投案,警方查出潘姓男子才是開槍者,卻畏罪唆使小弟陳男頂替。檢方偵結,依槍砲、強制、頂替、恐嚇等罪嫌起訴潘、陳2人。
宜蘭黃姓男子與陳姓少年在網路上發生爭執,2022年11月16日月16日23時許,雙方在蘇澳鎮太平路段談判起口角,黃男找來36歲潘男與25歲陳姓男子助陣,潘男當時大聲喝叱走向陳姓少年,並以改造手槍抵住陳姓少年的頭,向右開一槍做勢恐嚇陳姓少年,不料子彈卻擊中當時站在民宅鐵捲門後方的蕭姓男住戶。開槍後眾人鳥獸散。
無辜蕭姓男住戶中彈經送醫撿回一命。25歲陳男於17日3時50分許,持犯案的改造手槍前往蘇澳分局投案,謊稱是他開槍,意圖頂替犯案的潘男。經警方深入追查抽絲剝繭,並擴大調閱監視畫面交叉比對,發現開槍之人非陳男,是潘男在現場開槍後逃逸。潘男在11月25日被逮,警方並於潘男自小客車內查獲非制式長槍1枝、彈匣1個、子彈14顆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等證物。
檢方偵結,開槍潘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第12條第1項持有衝鋒槍、子彈罪嫌及寄藏改造手槍、子彈罪嫌、恐嚇罪等3罪嫌,應分論併罰。陳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第12條第1項持有手槍、子彈罪嫌、強制及頂替罪嫌等3罪,應分論併罰並將2人提起公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