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分署與花蓮縣警局合作,運用轄內現有科技執法設備,協查欠稅義務人車輛行蹤。(圖/花蓮分署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與花蓮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跨機關合作,運用轄內現有科技執法設備,協查義務人車輛行蹤。短短3天內,透過蘇花改路段之車牌辨識系統,追查到執行人員上山下海也遍尋不著車輛共4台,查獲車輛之義務人多當場一次繳清或分期,展現超高執行成果。
花蓮分署轄區包括花蓮及台東全縣,南北狹長管轄面積居全國13分署之首,加上車輛為移動式財產,執行分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受限於地理環境,常找不到義務人車輛行蹤。
一名邱姓父子檔義務人及其所經營的獨資商號,滯欠牌照稅、交通違規罰鍰及健保費合計約新台幣5萬5千餘元,本月4日上午9時許,父子二人開車北上行經蘇花改公路時,經車牌辨識系統發現其行蹤,執行人員立即會同交通警察同仁攔查,義務人為免車輛被查封,火速至和平郵局提領現金將所有罰單、欠費一次繳清。
同日下午2時左右,某經營禮儀社的楊姓義務人同樣北上行經蘇花改,其個人及商號滯欠營業稅、勞健保費及諸多交通違規罰鍰將近14萬元,同樣遭執行同仁發現車輛行蹤,因楊姓義務人無法一次繳清欠費,現場繳納5萬元現金並查封車輛作為財產保全。
本月5日下午也查獲執行人員去年間遠赴豐濱靜浦部落遍尋不著之義務人中華汽車,義務人當場速提領現金繳清5萬4千多元欠款,執行成果顯著。
花蓮分署再次呼籲,行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駕上路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欠繳罰鍰或各項稅、費的義務人則應儘速自動繳納,現今科技執法設備逐漸普及,舉頭三尺有鷹眼,名下財產隨時有被強制執行的可能。如經濟上確有困難無法一次完納者,可主動向該分署洽詢分期繳納事宜,以免面對愛車遭當場查扣之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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