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轎車左轉撞到行人 民眾PO網檢舉...警查證屬實依法舉發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有網友PO網檢舉,台南東區榮譽街、崇明路口,1月6日上午11時56分許,發生1部汽車左轉時,涉嫌因不禮讓而撞到行人,台南市第一分局文化派出所所長顏旭志指出,警方已受理民眾檢舉,經查證違規事實屬實,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1千2百元以上3千6百元以下罰鍰。

▲有網友PO影像檢舉汽車左轉彎未禮讓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而發生碰撞。(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有網友PO影像檢舉,汽車左轉彎未禮讓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而發生碰撞。(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有網友PO網檢舉,台南東區榮譽街、崇明路口,1月6日上午11時56分許,有1部汽車左轉時,涉嫌因不禮讓而撞到走在行人穿越道之男子。

▲有網友PO影像檢舉汽車左轉彎未禮讓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而發生碰撞。(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南市第一分局文化派出所所長顏旭志指出,民眾檢舉違規事實屬實,將依道安條例告發。(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第一分局文化派出所所長顏旭志指出,從網友所PO影片中,行人走於行人穿越道,汽車欲左轉彎未禮讓行人險發生事故,本案已受理民眾檢舉,經查證違規事實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千2百元以上3千6百元以下罰鍰。

顏旭志所長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在路口及行經行人穿越線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遇有行人穿越路口時,都應該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維護安全用路環境,防制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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