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8000元!少年慘遭「草梗性侵、車輪輾手」 凌虐3hrs爬路邊求救

▲桃園市高姓、徐姓等4名男子涉嫌去年8月在文昌公園內強押被害人毆打凌虐,遭檢方起訴。(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眾人凌虐、性侵少年,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少年小柏(化名)因積欠徐姓少年8千元債務,徐姓少年竟烙人前來討債,眾人痛毆小柏,還有人在傷口撒尿,甚至開車輾過小柏的手掌,更有人拿草梗性侵小柏。更一審將陳姓主嫌等人,分別重判10年8月、10年等重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新北市徐姓少年與小柏有8千元債務關係,雙方相約2020年4月間在新北市三重區某速食店談判,徐姓少年不滿談判沒結果,同夥當場就取走小柏手機,並將小柏強押到友人謝姓男子住處,一夥人開始凌虐,除了拳打腳踢以外,還逼迫小柏吃衛生紙及戴工地帽跳舞,甚至還以燒燙鋼圈燙小柏臀部

沒多久,徐姓少年又找了陳姓男子前來,並開車將小柏載到新北市五股區疏洪沼澤公園,繼續凌虐。眾人狂毆小柏,並將他脫光,全身噴漆;另外還拿出手槍,逼小柏含住槍口;甚至將小柏踢落山坡。陳男更開車壓過小柏的手掌,並在小柏傷口撒尿。期間也有人持草梗,性侵小柏。小柏遭慘無人道的凌虐3個多小時後,一直到清晨5點眾人離去後,他才爬到路邊,路人趕緊將他送醫。檢警循線逮捕陳男等8人,其中未成年人部分移送少年法院,陳男等5人被依照強盜、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重判後,二審法院改將主嫌陳男重判行11年6月,其餘共犯也分別遭判刑11年4月到7年2月不等刑期。全案再經撤銷發回,更一審改將陳男涉案部分認定犯下「共同攜帶兇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罪」,重判10年2月;另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攜帶兇器結夥強盜罪」,這部分仍判8年2月,並未宣告應執行刑。另外楊姓共犯也分別遭判刑10年與8年,其餘2共犯也遭判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陳男涉案部分將由檢方聲請法院訂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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