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就酒駕...挨罰18萬 執行分署一招「他立馬繳清欠款」 

▲查封土地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查封土地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高樹鄉一名中年男子於2021年大年初一下午騎乘機車,被警察攔檢時拒絕接受酒測,監理站對他開罰18萬元,男子不繳罰單,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執行查出他名下有一土地,立即查封,果然讓男子迅速繳清罰款。

▲查封土地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屏東執行分署受理該案,著手調查他的財產,發現他甫因法院判決分割共有物,剛取得一筆45坪土地的完整所有權,遂火速通知地政事務所查封該筆不動產。

他接到公文後雖曾到分署辦理分期,但僅繳了一期就不再處理,書記官另前往現場訪查勸諭他勿再酒駕,義務人則陳稱無業靠親友接濟中,無法繳納罰單。

去年底分署書記官、執行員偕同監理站及地政人員,前去高樹張貼土地查封公告並辦理指界,義務人當場表示要再回去想想如何處理欠款,一週後便帶著鈔票,趕在這個農曆春節前繳清該筆罰單,過年前順利將債務清理完畢。

屏東分署提醒農曆春節將屆,民眾圍爐團圓聚餐宴飲機會日增,酒後可找代駕、搭乘計程車或公共運輸工具,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為響應酒駕零容忍,分署對於酒駕案件必定徹底執行,以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並貫徹交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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