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前組長騷擾女下屬,不僅動手動腳,還噁稱「這樣被摸你覺得很舒服喔」。(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曾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台中調查站擔任組長的錢姓男子,遭女下屬指控性騷擾。女調查員表示,謝男多次摸她手臂、大腿外側等處,還說「這樣被摸你覺得很舒服喔!」,之後她向上級反映謝男行為,謝男又開始造謠她和已婚男同事不倫,女調查員只好提出性騷擾申訴。經申調小組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謝男不服,循序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仍被駁回。
判決指出,女調查員於2020年5月提出騷擾申訴書,控訴組長謝男對她性騷擾,不僅多次碰觸她肩膀、手臂、手背及大腿外側等身體部位,對她說「喔!所以這樣被摸你覺得很舒服喔!」,謝男還在2019年5月的上班時間,傳LINE約她到辦公室外見面,並輕佻表示「別擔心,我不會把你吃了,哈哈」等語。
女調查員不堪其擾,曾向業管副主任反映謝男的騷擾行為,之後謝男行為雖收斂,女調查員卻在2020年1月初聽到同事轉述,得知謝男在背後說她和同組已婚男調查員有不正當關係。女調查員長期被謝男騷擾針對,覺得快要崩潰,只好提出申訴,經申調小組調查成立性騷擾事件,謝男不服,提起復審被駁回,又提起行政訴訟。
謝男在審理時辯稱,他是看到其他調查官向海關幹部引介女調查員時,將手放在她肩膀和背部游移,他身為長官才關心詢問「他這樣摸你,你都不會不舒服嗎?」,並沒有性騷擾她。而後他又聽說女調查員和有婦之夫來往親密,想提醒她交往人際分寸,見她抗拒,才開玩笑傳「我不會把你吃了」等訊息緩和氣氛。
調查局反駁,謝男在解釋時,仍一再暗示女調查員「被任何人摸都可接受、都不會覺得不舒服」,然而女調查員多次向他人表示被謝男冒犯、覺得噁心等感受。另謝男在指導工作時碰觸女調查員多處身體部位,在她避免互動後,謝男仍傳訊持續要求私下見面,也已構成性騷擾。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謝男確實性騷擾女調查員,駁回謝男之訴,謝男又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仍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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