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店家。(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麥當勞假日打工的23歲李姓工讀生,前年5月間上班時突昏倒,送醫搶救住院5個月後仍不治,他的父母認為李男在工作的40分內,共搬運60次大箱薯條、14箱薯餅,共約1.1噸,暴露於冷熱溫差次數共48次,認為是職業災害。對此,高雄市勞工局表示,該案經送勞工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鑑定,確定屬職業傷害,業者涉違反職安法,將開罰3萬至30萬罰鍰。
李男在高雄某間麥當勞擔任假日工讀生,負責廚房冷凍庫進貨、補貨、規劃等,但2021年5月29日早上6時,李男準時至店上班後,突然在5樓冷凍庫與其他同事一起整理貨物時昏倒,就醫後狀況不好,持續治療5個月後仍宣告不治。
李男悲痛的雙親認為,麥當勞未依法設置足夠安全措施,搶救送醫過程也有疏失,因此提告求償1005萬餘元。法官根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發現李男當天整體作業時間共40分46秒,期間共搬運60次大箱薯條(約980公斤)、14箱薯餅(約134公斤),共約1.1噸,暴露於冷熱溫差次數共48次,總低溫暴露時間約29分14秒。
▲麥當勞工讀生工作喪命,法院判決業者應賠償472萬餘元。(圖/記者黃君瀚攝)
麥當勞則抗辯主張,李男是因腦深層基底核出血,屬自發性出血而死亡,非急性意外事故或短期、長期壓力負荷所致,非屬職業在害所致傷病,不算職業災害,且工作場所已依法設置足夠安全措施,搶救過程也沒有疏失。全案可上訴。
但法官認定,麥當勞雖然有防寒外套,卻沒有監督李男確實穿上,因此認為李男的病發與短期時間大量體力勞動有關,而認定李男的死亡與工作有因果關係,符合職業病規定,判麥當勞應賠償李男的雙親共47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勞工局主秘皮忠謀今天表示,該案依程序送勞工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鑑定後結果出爐,確定屬於職業傷害,依法將對雇主依違反職安法第六條,裁罰3萬至30萬元。
勞工局也呼籲,雇主對於勞工暴露於低溫環境,應置備禦寒衣物並使勞工確實穿著,同時保持乾燥,對於使勞工從事重複性之搬運作業,應採機械搬運,以降低體力負荷與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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