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美眉跟信任的男性好友到夜店喝趴,竟遭對方撿屍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位年輕混血美眉回台讀大學,2021年和好友吳男到夜店喝醉斷片,醒來赫見自己與昨晚剛認識的黃男同床赤裸,驚叫哭喊吳男怎沒保護她,得知吳男竟也性侵她,更加崩潰,吳男2人挨告起初狡辯女方同意上床,被起訴後才認罪,允諾各賠償40萬元給美眉達成和解,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吳男2人均有悔意,依情堪憫恕規定將2人所犯乘機性交罪各判刑1年8月與1年9月、各緩刑2年與3年,可上訴。
本案美眉於事發時尚未20歲,2021年4月22日,她接受當時19歲吳男邀約,到北市忠孝東路1家夜店聚會喝酒,席間認識黃男等人,美眉雖找1位姊妹淘作伴,但隔天(23日)凌晨姊妹淘先閃,醉醺醺的美眉被吳男和黃男叫車送到黃男的朋友家,接下來美眉斷片,醒來已經天亮。
她強忍宿醉頭痛起身,赫見自己全身光溜溜躺在陌生房間的床上,轉頭又驚見黃男一絲不掛躺在她身邊,美眉檢查自己身體知道出事了,慌亂哭叫,質問被嚇醒的黃男這一切怎麼回事,為何吳男不見人影、沒有保護她。
▲吳男2人起初辯稱美眉同意上床,美眉強調對2人不來電,臭罵2男趁她喝醉佔便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黃男招認凌晨和吳男將美眉送上床後,吳男先溜進房和美眉嘿咻,他等到吳男完事走人,跟著進房一親芳澤。美眉聽完更加崩潰,趕緊到醫院驗傷,果真在體內驗出2名男子的DNA,事後證明就是吳男與黃男幹的好事。
吳男2人到案之初都否認性侵,辯稱美眉當時表明願意,美眉堅稱不可能,她對吳男沒意思,跟黃男更是剛認識、怎可能輕易答應,臭罵2男趁她喝醉佔便宜。
檢方勘驗夜店監視畫面,確認美眉離開時雖能自己走路,但眼神呆滯、步履蹣跚,進電梯時還用手扶牆狀似站不穩,顯然已醉到意識不清,據此認定吳男2人趁人之危,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2男。
吳男2人在審理時鬆口認罪,各自允諾賠償40萬元與美眉和解取得原諒,法官指吳男2人犯行均不可取,但已有悔意也都沒前科,尚非極惡之人,應已記取教訓而無再犯之虞,若判處最低法定刑3年徒刑,仍有情輕法重之憾,因此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輕判吳男1年8月徒刑、緩刑2年,黃男判刑1年9月、緩刑3年,2人須分期付清賠款,否則會被撤銷緩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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