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小8歲鮮肉!姦情曝光竟嗆:我就是賤嘛 綠帽夫怒告

▲男帶妹回家偷吃,慘遭女友報復。(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新北一名人妻玩交友軟體,卻和小8歲的男子譜出婚外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夫指控,妻子和小她8歲的小王來往親密,被他發現後,與妻子吵到離婚。後來他質問妻子為何跟小王上床,妻子還反嗆「所以呢?」、「我就是出軌了嘛,我就是賤嘛!」,可見兩人曾在婚內發生性行為,讓他怒將小王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小王侵害配偶權,應賠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人夫指控,他與妻子結婚8年,育有3名子女,妻子卻於2020年2月在交友軟體「探探」上認識小王,2個月後兩人就相約出遊並到旅館過夜上床,小王還在微信向妻子示愛,發文說「我並沒有把妳當成大我8歲的女生看待,從來沒有個女生讓我如此喜歡且著迷」、「妳說離婚後想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我要陪妳去做去見證」,可見小王也知道人妻有家庭。

人夫表示,他發現兩人姦情後,屢次要小王不要和妻子連絡,小王仍置之不理,最後他與妻子因此爭執不斷而離婚。而後他質問妻子「離婚前走的那麼近,出去玩然後又唱歌去外面睡」、「你跟別人上到床了,你當然心思就在別人身上嘛」,妻子則反嗆「所以呢?」,並放大絕表示「我就是出軌了嘛,我就是賤嘛!」,等於間接承認和小王有婚內性行為。他想到家庭被小王破壞,身心就痛苦不已,要向小王求償5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王辯稱不知道人妻已婚,不過法官根據人夫和妻子的對話,認為妻子確實在婚內有外遇,而由小王和人妻的對話中,也可看出兩人已逾越正常交友分際,雖無法證明小王和人妻有發生性行為,但已侵害人夫配偶權,審酌小王目前無業,判他要賠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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