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郵差告贏討「消失退休金」 中華郵政提上訴!暫不一體適用

▲▼郵局,櫃台,窗口。(圖/記者李姿慧攝)

▲針對法院判決郵局員工獎金應納退休金,中華郵政提出上訴。(資料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中華郵政過往未將獎金納薪資,遭勞保局開罰,109年起將獎金納薪資並提撥6%退休金,不過未溯及既往,一名郵差王耀慶對中華郵政提告,法院判決去(111)年11月出爐,中華郵政敗訴應補撥9.3萬退休金給王,針對是否擴及其他員工,中華郵政評估出爐,決定提起上訴,暫不補撥。

中華郵局發放績效獎金、考核獎金等過往未納勞健保投保等級以及勞退提撥薪資計算,遭員工檢舉並被勞保局開罰,中華郵政提行政訴訟遭駁回,因此自109年起補正,將績效、考核和全勤獎金等納入薪資計算,不過未溯及108年之前。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名郵差王耀慶110年對中華郵政提告,主張他在94年轉勞退新制後至108年的相關獎金應納薪資計算提撥勞退,中華郵政卻未給,求償11萬1120元,歷經1年多訴訟,法院111年11月9日判決出爐,判中華郵政敗訴,應補提繳9萬3743元退休金給王耀慶,並加計5%利息。

由於該郵差勝訴,代表上萬名員工也能透過訴訟或由中華郵政一體適用補發等方式拿回退休金,針對是否補撥和一體適用,中華郵政事後也進行相關評估,近期評估結果出爐,中華郵政暫不補撥,決定提起上訴。

中華郵政公司表示,因該案不僅是影響中華郵政,所有國營企業也都有一樣的問題,涉及政府規定的用人費用,若沒有政府支持,補撥後增加的人事支出將影響用人費用上限,甚至讓績效獎金減少,因此目前先提起上訴,政府核定中華郵政112年用人費用約288億元,後續將觀察用人費用支出情況,再考量是否與交通部溝通或評估爭取用人費上限放寬。

對此,王耀慶則表示,該案因計算方式問題,法院採3個月推論6個月少給付金額計算,導致中華郵政應撥補金額少了1萬多元,因此他也提出上訴。

王耀慶說,不只是他,另也有退休員工也已遞案提告,也有多名現職員工也打算在1到2個月內提告,呼籲政府應整體思考,國家機關改成企業體,從適用公務人員改成適用《勞基法》時沒有全面考量,導致體制上出現問題。

王耀慶強調,國家機關跟國營事業單位應正視該問題,依據《勞基法》規定很明確,且經過歷次不同庭審,都有一致見解,認為獎金屬於工資,不應有差別待遇,加上中華郵政也已提繳109年之後的提撥,但前一年度卻有不同標準,呼籲政府和國營事業機關應合理執行義務。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