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交通局裁決處5日公布酒駕累犯名單,總計4人。(圖/翻攝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下同)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就是這些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裁決處5日再度公布酒駕累犯名單,這次共有4人分別在去年酒駕,在10年內發生第2次,其中王元蔚、賴明海、黃國棟3人還是無照駕駛,姓名、照片與違規地點均被公布在裁決處官網上。
罕見的是,這次公布照片竟出現民眾小時候的幼齒照,裁決所表示,這是當事人考證時提供的照片,無法判斷照片當時年紀,若沒有照片,才會跟其他單位索取。
台中市裁決處5日公布4名累犯名單,陳秋池去年8月21日在龍井居文昌路431號前酒駕;王元蔚6月26日在沙鹿區台灣大到七段925號前酒駕且為無照;賴明海8月10日在東區自由路與三賢街口酒駕且為無照;黃國棟10月17日在南屯區忠勇路與永春南路酒駕且為無照。此次公布的名單全數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
酒(毒)駕新規自去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計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12萬元,酒(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
酒(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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