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醉遭男友猥褻,氣得一狀告上法院。(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與女友同居,但卻趁著對方酒醉不醒人事時,脫下女友褲子狂舔。直到隔天女友清醒,驚覺下體濕潤,立即質問男子後,才得知自己遭到猥褻,氣得立即報警。法院審理後,依法判男子9個月徒刑,宣告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的年內參加2場法治教育。
根據判決,男子有家暴前科,過去與女友同居,但事後兩人已分手。不過,在同居期間,男子曾趁著女友酒醉不知反抗之時,偷偷將女友褲子及內褲脫下,接著伸舌狂舔。
直到隔天女友清醒,發現自己下體濕潤,驚覺有異質問男子,才知道自己遭到猥褻,氣得立刻報警。
男子到案後坦承犯行,一審法官審理後,將他判刑9個月。不過,檢方認為,他遲遲未與女友達成和解,顯示他犯後態度不佳,一審判決量刑過輕,因此將此案上訴到二審。
二審法院審理時,男子向法官表示,自己已經認罪,也以16萬元與女友達成和解,且也已全數給付完畢,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並給予他緩刑的機會。法官審理後,維持一審原判,但宣告緩刑2年,並要求男子須參加2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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