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長陳明通。(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控告,前新竹市市長林智堅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雙方攻防戰不斷。林智堅的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12日提出對照圖,聲稱余正煌的論文來自林智堅。對此,余正煌律師團12日晚間發6點聲明駁斥,「以私害公為了林智堅的論文,傾全力對付余正煌,恐與身兼國安局長重責大任有違,務請三思。」
余正煌律師團12日晚間發布6點聲明。第一,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均為自行撰寫完成,故不存在任何部分為抄襲林智堅所稱「公版」的情形。
第二,林智堅主張105年2月1日所撰寫的文字,均為余正煌所撰寫後交給陳明通,然為避免被他人抄襲而將以APA註釋部分移除,故林智堅105年2月1日所稱之初稿,均無任何APA註釋。
余正煌律師團指出,陳明通於112年1月12日所發聲明稿,稱「只是余正煌增加一點文獻檢討,並引註」等,純屬無稽。只要寫過文章及論文的人都知道,一篇沒有任何註釋的文章,是不可能知悉該段文字的出處,更不可能大海撈針地把引用文章找出來,「此乃常識問題,不懂身為一個教授、且贵為國安局長之人,竟然提出此種看法。」
第四,陳明通是本案利害關係人,更事涉自身退休前擔任台大教職的正當性,本應尊重台大內部調查,並靜候法院審理釐清,自不應為左袒林智堅,一再書立聲明稿、透過媒體放話,而有失身為人師應有的風範格調。
余正煌律師團表示,退萬步而言,倘陳明通主張105年2月1日來源為陳明通撰寫之「公版」,而此「公版」整篇欠缺註釋下,身為台灣大學資深教授,豈非自認大量抄襲其他學者的著作而未有引註,如此說法顯然荒謬至極。
最後,余正煌律師團認為,陳明通身為國安局長,在國際情勢動盪、兩岸情勢不穩時卻以私害公,為了林智堅的論文「傾全力對付余正煌,恐與身兼國安局長重責大任有違,務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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