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通過「大專全面禁菸」 教部提4大配套:研擬無菸校園策略

▲▼立法院院會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三讀後 朝野立委合影見證。(圖/記者屠惠剛攝)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昨三讀通過,大專院校全面禁菸。(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被列為本會期重大法案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昨(12日)三讀通過,內容明訂大專院校全面禁菸等重點,但目前仍有部分大學設置吸菸區,教育部表示,現行大專校院健康促進計畫已將菸害防制(無菸校院)列入必辦議題,目前148所大專校院中,有76校(51%)為無菸校園,教育部將提出四大配套作為,包括召開大專校院無菸校園工作會議,並成立學者專家輔導諮詢小組,研擬無菸校園策略。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昨天三讀通過,內容明訂:大專院校全面禁菸、加熱菸及其載具納管、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加味菸)、禁菸場所抽菸罰則加重、菸品包裝警示圖文不得低於50%、購買菸品與加熱菸的年齡從原先規範的18歲提高到20歲。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過,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指出,清華大學、中央大學、中正大學與東吳大學等大專院校,為了保障吸菸者權利,也不影響他人而設置吸菸區,這次修法將校園全面納入禁菸場所,沒有任何吸菸區的排除條款,這樣立法過於顢頇,也壓縮吸菸者合理的吸菸空間,執行上預見將會遇到問題,在法案三讀後,各大專院校原已設有的吸菸區是否自動失效,衛福部和教育部應該更明確說明。

教育部則表示,根據菸害防制法第47條規定「菸害防制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依據修法說明,大專校院全面禁菸規定,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而現行大專校院健康促進計畫已將菸害防制(無菸校院)列入必辦議題,目前148所大專校院中,有76校、佔51%為無菸校園。

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正,教育部指出,將會進行四大配套作為,包括召開大專校院無菸校園工作會議,成立學者專家輔導諮詢小組,研擬無菸校園策略,修正大專校院菸害防制工作指引,並持續補助大專校院健康促進計畫。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