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斯因被法庭認證為「薪水小偷」,而需賠償前公司5.5萬元。圖非新聞當事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葉睿涵/編譯
加拿大女會計師貝斯(Karlee Besse)最近因不服被前公司解僱,憤而將前雇主告上法庭,並要求對方賠償她5000加幣(約新台幣11.3萬元),不料卻反被前公司證明了她是「薪水小偷」的事實,遭民事法庭判賠2459.89加幣(約新台幣5.5萬元)。
據《衛報》報導,貝斯是Reach CPA公司一名在卑詩省遠程工作的女會計師,不料她最近卻與公司撕破臉,控告對方去年將自己無理解僱,要求公司賠償她共5000加幣的未付薪水與資遣費。然而Reach CPA卻告訴法官,貝斯通報的工作時間超過了50小時,不過公司在審查其工作結果後,發現貝斯似乎並未將時間花在與工作相關的任務上。
Reach CPA發現,多數被分配給貝斯的任務不是超出預算,就是進度落後,於是公司在她的工作筆電安裝了追蹤員工工作狀態的軟體Time Camp,發現貝斯呈報的工作時數與事實不符。儘管貝斯聲稱,這個軟體並不能區分她是否有在工作,而且她有部分任務是通過紙本作業完成,但公司在庭上對此一一做出了反駁。
Reach CPA演示了Time Camp如何自動分辨員工的工作和娛樂時間,還證明了Time Camp同時能追蹤公司文件的列印活動,然而紀錄卻未顯示貝斯曾列印文件,狠狠地打臉了貝斯的謊言。最後,法官裁定駁回貝斯提出的不當解僱索賠,同時認證她是個「薪水小偷」,命令她需繳回此前已收到的預付薪資,並支付所有訴訟費,共2459.89加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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