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國手女警紀淑如被檢舉「拐醫師人夫」 怒告密醫女友獲賠

▲▼高雄市前仁武分局長李金龍幫時任所長紀淑如受訪拿麥克風引發警界議論。(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何姓女子打到高雄警察大隊,指控警員紀淑如介入婚姻,紀怒告何女誣告獲賠。(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曾在奧運替台灣獲得銅牌的跆拳道國手紀淑如,在高雄市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服務時,遭到何姓女子打電話到警局投訴她侵害配偶權。何女自稱某診所龔姓醫師的「配偶」,指紀淑如在看診期間誘拐醫師,介入他們多年感情,還當面嗆紀「到處拐人家的老公」,讓紀淑如覺得名譽受損,一怒之下也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認為何女僅為龔姓醫師的女友,並非配偶,紀淑如並無侵害配偶權的疑慮,認為何女侵害紀的名譽權,應賠償20萬元。

據了解,替紀淑如診療的龔姓醫師並無醫師執照,他學歷僅高中畢業,自述曾到大陸地區讀醫學院,卻從2019年2月13日起,到2021年10月5日被警察查獲為止,替紀淑如等人動過手術,被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被判刑6月,再併科罰金35萬元。

紀淑如主張, 何女為龔男的女友,明知道她與龔男無任何不當交往,卻於2021年8月3日下午2時許,打電話到刑警大隊,指控她在看診期間誘拐何女配偶「王醫師」(化名),並在回診時送餐給「王醫師」。何女又在同月6日、12日打電話給市警局督察室、刑警大隊,誣指她行為不檢、介入他人婚姻,還夥同狀似男刑警之人對何女進行不當盤查,導致她名譽權及信用權受損,對何女求償50萬元。另外,何女又於同月9日晚上,在診所內當著其他病患面前,羞辱她「你到處拐人家的老公」,也求償50萬元,共要何女賠她100萬元。

何女在審理時堅稱,因紀淑如介入她和龔男多年的感情,她才打電話給紀淑如所屬機關投訴,只是希望紀的長官能加以勸說而已。紀先前曾遭媒體報導介入他人婚姻,現在又介入她的感情,她一時氣憤才在診所對紀說這話,但當時並無其他病人在場,而紀誘拐別人老公也是事實,她並無侵害紀的名譽權。

法官認為,當時因何女的檢舉電話,刑警大隊進行內部調查,但查無任何何女指涉之事。而警察人員若有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將依情節嚴重性予以申誡、記過之懲處,何女的投訴已影響該機關對紀淑如的評價,導致她名譽受損。且何女根本不是龔男的配偶,因而不論紀與龔男往來情形如何,都無侵害何女配偶權的疑慮,審酌紀為警察,前年所得約120萬元,何女目前則無業,判她共需賠償紀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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