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的目的在於兼顧經濟發展,又能美化市容,並保障人民居住安全,對於國家、社會、民眾及相關產業的發展均有其重要性。(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都市更新」被諸多老舊房屋屋主視為房屋再生的希望,也是政府視為都市整建的重要目標,但在都市更新施行過程中,發生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爭議」事件,嗣後《都市更新條例》因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09號解釋,認為有部分條文違憲,為此該條例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進行修正,終於完成立法三讀修正通過,並由總統於民國108年1月30日公布施行,新修正條文自民國108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
經修正後,《都市更新條例》全部條文已多達88條,其中還增加第三章「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全新的《都市更新條例》,也為都市更新相關的政府單位、業者及屋主帶來全新的挑戰!
此次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修訂出版《投入都更,你準備好了嗎?》一書,最初曾於民國100年間發行,此次由於法規大幅度修正,因此做全新的修訂,由李永然律師與陳淑芬律師、陳曉祺律師、吳任偉律師、黃斐旻等5位資深律師共同策劃、撰述而成。
《投入都更,你準備好了嗎?》全書共分為四個章節:第一章為「都市更新制度概說」,重點在讓讀者了解現行都更制度的概況,並比較自辦都市更新中「權利變換」與「協議合建」相異之處;第二章為「自辦都市更新的方式」,簡要說明都市更新中「實施者」的角色,再針對不同實施者(由建商擔任、由住戶自組都市更新會擔任、由地主出資委由專業公司代理實施)所衍生的相關問題提出解析;第三章提及「都市更新實施流程及其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自劃定都市更新地區、更新單元階段開始,依序進入擬定及報核更新事業概要、事業計畫階段、權利變換計畫階段暨其他權利人、舊違建戶之法律地位及處理方式、選屋原則及主管機關的監督與管理等議題,詳細分析其中的法律規定和實務操作技巧;第四章則為「實務案例解析」,藉由列舉最新的6則判決與簡析,釐清爭議兩端的是非和勝算,使讀者可藉由閱讀防患於未然,也是想要投入都更市場的業者與民眾參考。
隨著歲月更迭,曾經光鮮亮麗的建築物也逐漸老化,而「都市更新」的目的,即在兼顧經濟發展之餘,又能美化市容,並保障人民居住安全,對於國家、社會、民眾及相關產業的發展均有其重要性,政府如今積極推動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等項目,希望在完善的法律規範之下,政府與民眾能一同攜手,為加速台灣都市機能的復甦及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共同努力,一改目前台灣老屋林立的現象,讓我國的都會區能重現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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