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北部某綜合醫院副院長的母親前年遇到假檢警詐騙陷阱,因為聽對方說可能會因洗錢罪遭「收押禁見」,嚇得陸陸續續交付現金、提款卡給詐騙集團成員,還拿抵押房子借貸上千萬給詐團,將近1年被騙近5000萬元,但報警只抓到1名共犯陳玉欽,陳吐還分得的45萬元換取被害人原諒,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陳徒刑1年,緩刑4年。詐團主嫌鄭吉松另案通緝中。
▲陳玉欽參與詐騙醫院副院長之母,因認罪吐出所得獲判緩刑 。(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判決指出,鄭吉松等詐騙集團成員是在2021年3月9日起,接續分飾「反詐騙警員黃安家」、「臺中地檢署邱雲昌檢察官」、「初審法官吳文正」、「初審法官陳振傑」等假的檢警司法人員,以電話、LINE聯繫被害人,告訴被害人涉嫌「毒品、洗錢罪」要被收押禁見,必須把提款卡交給國家保管、核對。
被害人一聽會被收押而當場嚇到,接連3天分4次拿出共560萬元現金,面交給詐騙集團成員,換取「臺灣台中地方法院請求暫緩執行凍結令申請書」,之後又把自己的3張銀行提款卡及密碼,放到指定的機車車籃內,讓詐團隨意盜領存款。
詐騙集團看被害人言聽計從,竟食髓知味,索性由鄭吉松找陳玉欽介紹金主、代書後,再要求被害人把名下的房子拿去向民間抵押借款,被害人2021年7月間,在板橋的代書事務所完成貸款手續後,當場把扣除手續費後的1313萬3000元交給車手。
之後詐騙集團繼續假扮成「陳書記官」、「主任法官李志忠」行騙,一直到2021年12月間,被害人總計損失近5000萬元,2022年初,因為擔心自己所涉案件進度,卻被詐團成員要求去找法官問,被害人到了法院詢問才知道受騙上當。
因被害人報案時間距離受騙時間相隔久遠,相關監視錄影畫面早已更新覆蓋,無法追蹤先前面交金錢的詐團成員,檢警只能根據被害人指述,找到涉及房屋貸款部份的金主、代書等嫌疑人。
其中,陳玉欽一開始否認涉案,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最後坦承才犯行,並將分得的45萬元贓款返還被害人,被害人選擇調解原諒,由合議庭依共同詐欺罪判陳玉欽徒刑1年,緩刑4年,緩刑條件是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接受12小時的法治教育。
至於當初受理被害人抵押貸款的金主、代書等4人,因無證據顯示他們是詐騙集團成員,先前已經獲得檢察官陸續處分不起訴,而與陳玉欽接頭的主嫌鄭吉松,正由台北地院發布通緝中。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