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學生在學測考試時,忘記在「確認後考生簽名」欄簽名,慘遭扣分。(示意圖/翻攝自圖庫Pixabay )
記者翁子皓/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學生去年1月參加大學學測,他在寫數學A考卷時,因未於答題卷「確認後考生簽名」欄簽名,導致該科目被扣1級分,他事後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大考中心早有公告相關規定,且陳姓學生其他科目也均有簽名,可見他明確知道相關規範,因此駁回陳姓學生的訴訟。
根據判決書,大考中心發現陳姓學生忘記在數學A答題卷「確認後考生簽名」欄簽名,依111學年度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扣減數學A成績1級分,導致陳姓學生實得級分為9級分。陳姓學生收到成績單時很不高興,於是向教育部提起訴願,但遭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
陳姓同學主張,大考中心2021年8月6日開始發售簡章,但對簽名新制未標註或舉例,2021年10月19日更新版本,就答題卷簽名新制相關事項,亦僅以黃框標示,並未以黑體字特別標註,舉例部分亦僅加一行小字,未見詳盡說明,更未在受理報名前20日公告。
陳姓同學表示,諸多大學於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及分發入學時,針對數學A成績要求達到頂標,該年度的頂標為10級分,他因為沒簽名被扣減1級分,從頂標變成前標,害他很多學校無法申請,認為扣分影響他2次入學成績,係屬一事二罰。
大考中心表示,扣減分數皆依規定處理,而實際考試舉行階段,又有以張貼海報、監試人員宣讀及擺放試題本與答題卷等方式,加強相關事項的說明,實已盡相關宣導與說明義務。
法官認為,大考中心有善盡說明、提醒的義務,且陳姓學生在其餘各節報考科目即國文、英文、數學B、自然題卷簽名欄均有簽名,可見他明確知道相關規定,忘記簽名是他個人疏失,不是學測規定不當,因此駁回陳姓學生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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