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身館老闆娘外遇冷氣工人被抓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劉人豪/彰化報導
彰化一間養生館老闆娘,外遇小王後把對方帶回家同床共眠,丈夫發現後怒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70萬元,法院勘驗監視器影片等證據,認為老闆娘的確發生婚外情破壞婚姻,判老闆娘及小王須應連帶賠償40萬元。
養生館楊姓老闆指控,他2014年時跟林女結婚,婚姻關係本來和睦美滿,沒想到小王明知林女已婚,卻從2022年開始,多次與妻子出雙入對進入他與林女的住處,且3次同床共枕、2次同寢還抱抱,更有1次還發生性行為。
楊男認為,小王與妻子無論是同床共枕、衣不蔽體共處一室、摟抱親暱行為,早已踰越普通朋友行為,而且還發生性行為,小王破壞他的婚姻、配偶尊嚴,受有精神上之痛苦,多次前往醫院身心科看診,依法向2人提告請求連帶賠償70萬元。
林女則表示,楊男在她的養生館頂樓休息室裝設監視器,所為不僅觸犯刑章,其手段更已重大侵害人性尊嚴,違法取得證據所侵害社會秩序、程序正義及被告個人隱私秘密,蒐集到的出軌證據影片不具有證據能力。
法院審酌,楊男提出的錄影錄音光碟等應有證據能力,且林女不否認出軌,認定林女跟小王有逾越正常男女的交往分際發生婚外情,破壞夫妻間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情節重大,考量林女經營養生館,因疫情關係不堪長期虧損結束營業,小王從事冷氣安裝工作,認為楊男請求的精神慰撫金70萬元過高,彰化地方法院判2人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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