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1次酒駕男不繳罰金,被彰化分署查封房產。(圖/彰化分署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溪州鄉1名57歲鄭姓男子,有11次酒駕記錄,由於已是5年內違規酒駕3次以上,經彰化監理站重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鄭男拒不繳納罰鍰被移送,彰化分署到查封他溪州及二水的房地產後,他也在去年11月間全額繳清罰鍰。
彰化分署表示,鄭男自103年起,多次酒後騎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除多次入監服刑外,彰化監理站重罰18萬元,還曾假釋出獄後又酒駕,遭撤銷假釋。最近一次是2020年5月13日在酒駕田中鎮中州路與沙崙路口騎車,遭局田中分局舉發,目前又進監服刑,年底才能出獄。
彰化分署調查發現鄭男名下在溪州鄉及二水鄉有土地及建物各一筆,其中位處溪州鄉的房地為鄭男的住家,先將其名下的房地查封,限制鄭男移轉處分以避免脫產,並派員會同地政人員至建物現場張貼封條進行指界、測量程序。
當時鄭男因酒駕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在獄中服刑,仳透過家人於2021年9月間向彰化分署傳達願意,強調願意每月繳納5,000元,但鄭男於當年11月底出監後,又不按月繳納。
彰化分署為遏止鄭男反覆酒駕的惡行,督促鄭男正視酒駕應負之法律責任,並應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除持續進行不動產拍賣之相關調查及鑑價程序,展現強力執法的決心。
並藉由鄭男的家人勸諭勿再酒後騎車,並應對自己酒駕違規行為負責儘速繳清罰鍰,以免住家遭強制執行拍賣,因小失大,得不償失。終使鄭男感受到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公權力的決心與家人親情的關心,於去年11月間全額繳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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