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隨機搶劫、性侵落單女!辯「心神喪失」想脫罪被判20年

▲屏東地檢署以羅姓男子涉嫌強盜、強制性交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圖/民眾提供)

▲惡男隨機搶劫、性侵落單女,遭判刑20年。(圖/民眾提供)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去年一名羅姓男子在屏東涉嫌持刀搶劫2名落單女子,甚至還對其中一人性侵得逞,遭警方循線逮捕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一審被判刑20年。羅男為脫罪,一度辯稱自己心神喪失,高雄高分院今(18)日上午宣判,二審維持原判,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18日晚上將近11點,羅男騎著機車,且攜帶1把水果刀,行經屏東縣潮州鎮潮昇國小附近,見一名陳女落單,隨即從後方接近,並用左手勒住陳女脖子、肩膀,右手則持刀抵住她的脖子,威脅她「要錢、把錢給我」後,得手1,000元後騎車離去。

同年2月6日晚間9點多,羅男又騎著機車、帶著水果刀外出,行經潮州火車站後站附近,看見另一名女子小琪(化名)獨自坐在商店櫥窗外階梯上,隨即持刀架住她的頭部,箝制行動至附近空地。

羅男不只逼迫小琪交出身上600元現金,更威脅小琪蹲下強制口交,隨後甚至掀開她的上衣、內衣,強行脫掉長褲、內褲,性侵得逞後騎車逃離現場。

過程中,小琪曾一度試圖逃跑,但卻慘遭羅男徒手毆打,並持刀砍傷她的後頸及上背部。在羅男離開後,小琪馬上打電話給媽媽求救,前往醫院接受治療,也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現場監視錄影畫面後,循線破案逮到羅男,依強盜性侵等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由於羅男一度辯稱自己心神喪失想藉此脫罪,但經醫院鑑定後,認定他並無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不能辨識行為能力等情事。

地院依強盜、強盜強制性侵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8年、15年,併執行刑20年。羅男不服上訴,但高雄高分院今上午宣判,維持原二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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