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大年初二回老家過年,卻遭姨丈從背後撩髮摸背,她感到噁心報警提告,姨丈遭法院依性騷擾罪判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在大年初二回到老家與家人團聚,卻被姨丈從後撩起頭髮,撫摸並揉捏其背部,她嚇了一大跳並將手機怒摔在桌上表達不悅,卻反被姨丈喝斥「怎麼可以沒禮貌對長輩?摸有什麼關係」,女子氣得丟下滿屋的家人奪門而出並報警,高院依性騷擾案件判姨丈拘役40天,不得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0年1月26日,當天是農曆大年初二,女子跟著媽媽和姊姊到外婆家,與回娘家的阿姨及親人團聚,當晚6點多準備吃晚飯前,女子和姊姊坐在餐桌旁聊天,她低頭滑手機時,突然感覺有人伸手貼著她的後頸揪起頭髮。
她嚇得急忙轉頭,赫見是姨丈所為,她故意將手機摔在桌面表達抗議,不料姨丈順勢向下碰觸她的肩背,位置很靠近內衣肩帶部位,她驚得跳起身,覺得很噁心,再度把手機摔在桌上洩憤,接著到廚房跟母親與外婆告狀。
姨丈窘在當場、惱羞成怒,責罵外甥女「書念到哪去?態度那麼差?摸摸小孩有什麼關係!」、「大人覺得小孩可愛,摸摸有什麼不可以!」等語,女子聽到氣得飯也不吃了,不顧親友長輩就逕自出門,之後更報警提告,堅稱姨丈不是輕拍她的肩背,而是撫摸。
▲女子被姨丈撫摸感到很不舒服,也不顧過年期間親戚家人團聚、氣憤跑出家門。(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姨丈改稱當時絕沒碰到外甥女身體,他用正常速度走過外甥女後方,可能天冷所穿羽絨衣不慎觸碰造成誤會,但外甥女歷次宣稱被碰到的部位也不同。不過女子姊姊證稱,當時眼角餘光看見姨丈雙手碰觸妹妹肩膀附近,妹妹一被摸就跳起來,姨丈還罵妹妹「怎麼可以摔手機,對長輩這麼沒禮貌」等語。
法官認為,被害女子畢竟是晚輩,跟姨丈沒有新仇舊恨,若非確遭姨丈性騷擾,應該沒必要不顧親戚間交情、虛構事實以陷害姨丈,更不太可能於過年期間回娘家的日子,在長輩及親戚都在的場合,當場情緒激動將手機摔在桌上後憤而離家。
法官採信女子與姊姊的證述,認定姨丈趁人不備,任意侵犯外甥女身體自主權,使她內心產生不安全感,依性騷擾罪判處擔任公司負責人的姨丈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上訴高等法院後認為前審量刑適當,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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