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車司機不甘與空姐女友分手,竟對其恐嚇,還散布她的裸照。(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翁子皓/台北報導
張姓娃娃車司機與空姐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竟要求她付出10萬元,發現對方沒付錢,竟四處散播前女友的裸照,還指控她與數名機師發生性行為。台北地院近日審結,依恐嚇取財未遂罪、散布猥褻影像罪,共處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張男2020年6月到2021年3月間與一名華航空姐交往,雙方分手後,他在2021年3月19日傳訊息給前女友,表示兩人交往期間,自己花費了30多萬,如果兩人是平和的分手,不會跟她要半毛錢,但是對方卻背叛他,因此要向前女友索要10萬元,還恐嚇如果不照做,就要讓前女友在華航混不下去。
張男見前女友遲遲不付錢,竟在2021年9月29日寫電子郵件,以「組員重傷華航形象」為主旨,夾帶數張前女友的私密照片,並後製加上「華航現役空姐求包養」等不實文字,寄送到華航的對外信箱中。
張男又在2021年11月19日以「華航空姐福利」、「華航現役空姐玩很大」等語為主旨,寫成電子郵件寄到各平面媒體電子信箱內,信件內容不僅夾帶前女友的隱私照片,還寫有「該名空姐於隔離期間不遵守規定與數名華航機師發生性行為,華航高層知悉卻不處理」、「已有上百張瀛照與影片外流,華航高層知悉卻冷處理」等不實文字,空姐不堪其擾於是提告。
法官認為,張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感情糾紛,竟對前女友恐嚇取財,還散布不雅影像,毀損前女友的人格評價,因此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又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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