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伕等不到小姐出事了!開門驚見慘遭迷姦洗劫 噁爛男下場曝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某日凌晨,在桃園市某區路旁發現女子醉倒路旁,競起淫念襲胸摸大腿,甚至欲脫其短褲性侵,女子驚醒後奮力抵抗掙扎,才未讓林男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下藥迷昏援交妹性侵得逞,事後偷走8000元離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李姓男子約來女子小詩(化名)進行性交易,李男卻在奶茶裡偷偷摻藥迷昏她,強制性交得逞,結束後趁小詩還未清醒,偷走她包包內放的8000元。台南地院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李男1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去年1月27日凌晨,在網路上約好小詩進行性交易,見面前李男先在旅館提供的免費奶茶包泡好後,摻入迷姦藥,待小詩進房後,李男先給付講好的性交易費用3500元,好意將奶茶端給小詩喝,小詩不疑有他,僅喝下一小口,藥效隨即發作,開始嚴重頭暈、嘔吐。

李男見小詩已失去意識,將她搬到床上,性侵得逞,事後趁小詩尚未醒來之際,將放有8000元、身分證、信用卡等物品的零錢包偷取,騎機車逃離現場。

過了一段時間,負責載送的司機打電話給小詩,卻未獲得回應,趕緊聯繫旅館房務人員前往察看,開門才驚見小詩倒臥在房間地板,緊急送醫急救,小詩恢復意識後發現自己被性侵還遭到洗劫,報警處理。

審理時李男表示,下藥只是讓女性在短時間內亢奮,友人試用過並無不舒服的情況,為助興用非強盜財物;事後他見到小詩手機響起,認為司機已經抵達,又正好看到交付的3500元壓在包包下方,臨時起意把錢拿走,屬於竊盜。

法官認為,雙方約定性交易時,李男並未告知對方會使用迷姦藥,若該藥物缺乏藥效,又何須特意摻入奶茶中拐騙對方飲用,認定李男刻意下藥性侵,事後甚至無視對方可能因服食不明藥物而引發危及性命之生理反應,逕自離去,審酌李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以性交易為藉口意圖脫罪,毫無悔意,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1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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