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房間被偷裝針孔,竟是老公做的。(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黃資真/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人妻在長子出生後,與丈夫分房睡,和其他2個小孩睡在另個房間內,丈夫竟懷疑對方外遇,偷偷架設針孔攝影機,人妻發現後氣得提告。一、二審法院皆依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丈夫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夫妻倆的長子出生後,人妻小晶(化名)決定與丈夫分房睡,去年1月29日,她在丈夫房間找衣服時,不小心弄掉丈夫的外套,卻聽到「咚」的聲音,伸進口袋一看發現是台手機,螢幕上顯示竟是朝著自己房間拍攝的畫面。
小晶懷疑遭到偷拍,為避免打草驚蛇,當天晚上她在房間小孩玩遊戲的區塊假藉在找東西,意外看見有多餘電線跟電視的電線綁在一起,還找到一個很小的鏡頭,等到天亮後小晶才報警,並將鏡頭拆下。
小晶與警察查看記憶卡內容中,的確錄下她與小孩在房間的所有畫面,包括換衣服、餵母奶等隱私畫面全都被錄下,但她從未答應讓丈夫裝設針孔,氣得提出告訴。
審理時丈夫否認妨害秘密之犯行,辯稱裝攝影機只是為了要看小孩,因為小孩時常哭鬧,想瞭解為何小孩一直哭。
一審法官認為,如果想觀察小孩活動情形,可透過原有的監視系統得知,且他刻意將針孔裝在房間隱密處,顯然不願意讓小晶得知攝影機的存在,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
但檢方提出上訴,主張小晶丈夫自始否認犯罪,卸詞狡辯,不僅至今未和解,反倒一再辱罵小晶,顯見其態度不佳,判處3月過輕,請求改判;高院解釋,須加重裁量刑度時,僅得在罪責相當性之範圍內加重,不宜單純為強調刑罰之威嚇功能,務求「罪刑相當」,3月量刑尚稱妥適,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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