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新竹報導
新竹於姓男子因探視女兒問題與父親發生爭執,沒想到他竟拿著炸彈衝到派出所,接著在與父親爭吵同時引爆手中炸彈,當場炸爛右手,送醫後只能截肢。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後,於男除了右手沒了之外,也必須入獄服刑,為他的失控行為付出慘痛代價。
▲男子在派出所值班台大喊,「我有炸彈」,嚇得在場員警只能遠遠安撫他的情緒。(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回顧案情,於男育有一名3歲女兒,因家庭因素,只好將女兒交由父親扶養,2022年7月6日深夜,於男打電話給父親,表示想探視女兒但遭到拒絕,於父隨後也拒接電話,於男因此情緒激動,隔日凌晨便帶著炸彈前往新工派出所向警方求助,沒想到炸彈卻突然引爆,於男右手慘被炸爛,送醫後緊急截肢,所幸當時值班員警並未遭到波及。
經查,於男5月間便透過網路學習,並製造出俗稱「撒旦之母」的TATP炸彈,事發當天他邊與父親通話邊走進派出所喊道,「我現在拿著TATP未爆彈,直接來派出所打電話,我敢拿來我也不怕這15年,你懂這個意思嗎?」、「我就給他們兩個選擇,要嘛是擊斃我,要嘛是我引爆。」並指著在場員警說,「穿防爆衣沒有用啦,這擋不住啊。」
▲▼男子倒地後,員警立刻上前協助包紮、送醫。(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員警見狀不敢隨意靠近,只能站遠遠的安撫於男情緒,未料炸彈卻突然引爆,現場鮮血噴濺,畫面怵目驚心。員警回顧當時表示,於男倒地後一聲不吭,還淡定的緩緩站起,並走進值班台內求救,員警才敢進上前替他包紮,並協助送醫。
於男事後被依法起訴,法官審理時,他也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於男犯後態度良好,且因此截肢付出慘痛代價,審酌他過去曾經診斷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失眠症等,法官最終依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併科罰金15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犯攜帶危險物品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