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交易難定罪 近10年《證交法》起訴人數曝...沒收126億

▲▼        股票     。(圖/免費圖庫)

▲近10年地檢署偵辦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偵查終結8391人起訴比率達42.8%。(圖/免費圖庫)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為維持證券市場交易秩序,1968年證券交易法(證交法)正式上路,全國地檢署近10年來偵辦違反證交法偵查終結8391人,起訴3594人,不起訴3172人,遭起訴的法條最多以「不法炒作股價」、「內線交易」占49.5%最高,「非法經營證券業務」占24.6%居次。然而,違反證交法,偵結1件所需天數為168.7天,較全般刑案多115.3日。

據法務部統計,近10年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偵查終結起訴3594人,以不法炒作股價、內線交易占1779人最多占49.5%,非法經營證券業務885人占24.6%居次,其餘法條占比均不及一成。

▼違反證券交易男性多於女性。(圖/法務部)

▲▼ 違反證券交易   。(圖/法務部)

近10年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偵查終結平均每件所需日數168.7日,較一般刑案多出115.3日,依終結情形觀察平均每件所需日數,以起訴206.8 日最長,較全般刑案46.9日多 159.9 日;違反證券交易法偵查終結 2858 件中,屬重大經濟犯罪者 500件占17.5%,平均每件所需日數197.2 日,較全部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168.7日多28.5日,也較全部重大經濟犯罪案件159.7日多37.5日,顯示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所牽涉的犯罪所得金額較高,或被害人數眾多時,平均結案日數較長。

▼近10年違反證交法遭查扣金額為25億餘元。(圖/法務部)

▲▼ 違反證券交易   。(圖/法務部)

且從近10年違反證交法查扣犯罪所得案件共計126件,查扣金額為新台幣25億8189萬元,平均每件2049萬元,金額分布以100萬元未滿者占 34.1%最高,1000萬元至5000萬元未滿者占25.4%次之,近三成為1000萬元以上者;同期間執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應沒收犯罪所得計319件,應沒收金額為新台幣126億1190萬元,平均每件 3954萬元,以100萬元未滿者居大宗,占5成2、1000萬元以上者占2成5。

法界人士感嘆說,以內線交易案來說總是曠日費時,被起訴案例很多,定罪入監服刑少之又少,很多時候被令繳出不法所得,或向國庫捐款,法官就會認其有悔意,從輕量刑也就是緩刑以勵自新,也望被告在經歷此次審判過程能記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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