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男友!賣女友火辣裸照進帳2萬 警釣出真面目

▲▼性侵,上床,嘿咻,做愛,性愛。(圖/翻攝pixabay)

▲男子未經女友同意販賣裸照,結果遭網路巡邏的員警抓到。(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彬(化名)為了賺點小費,未經過女友同意在網路上販賣她的裸照,得手約2、3萬元,正巧被執行網路巡邏的員警查獲。由於女友事後表示願意原諒,依販賣猥褻影像罪判處4月,得易科罰金,犯罪所得2萬元沒收,宣告緩刑3年,還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檢警調查,阿彬自去年12月起開始透過交友軟體,向網友販售女友裸身、僅著內衣的照片,直到今年1月5日,員警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時,發現此販售訊息,決定進一步接觸。

員警先是喬裝買家假意跟阿彬商議,接續在1月5日、1月30日、2月2日,3度向阿彬以100至200元的價格購買3張裸照,罪證確鑿後將阿彬逮捕,依販賣猥褻物品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酌,阿彬明知網路散播快速,竟將女友裸照販賣予不特定多數人,嚴重侵害他人隱私,考量阿彬坦承犯行,女友也願意諒解,因此宣告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另經查阿彬因販售裸照所得約2至3萬元,故依罪疑惟輕原則,認被告本案之犯罪所得為2萬元,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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